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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5 17:58:26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鲁环函〔2015〕1058号),在山东环境网站公布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同时失效。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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