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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25 18:04:15   点击:次   【打印】【关闭

 各市、县(区、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日,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经研究,决定废止我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见附件)。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技术机构开展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废止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目录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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